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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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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您要求删除内容的准确名称、截图及其在四川文化旅游网上的链接地址;
3、您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您对新闻、图片、视频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以及证明侵权事实的证据材料。
四川文化旅游网收到您邮寄过来的《书面通知》之后,将会对其进行表面审查,审查通过后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将您要求删除的资源从四川文化旅游网上删除,并通过"腾讯QQ"即时通讯软件的方式将您发送过来的《书面通知》的扫描件进行保留。您对您邮寄的《书面通知》及相应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您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二、 反通知程序
四川文化旅游网收到您提交的《书面通知》之后,将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及你所提供的《书面通知》,对网站更新人员及本站网友提供的一切资源内容进行深入审查,如果您所提供的《书面通知》内容不够充分,缺乏说服力,那么四川文化旅游网将视为网站更新人员及本站网友提供的内容并未侵犯您的著作权的,四川文化旅游网将不予受理,并且保留原有资源。三、 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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